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81號)精神,為確保云南省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工作順利實施,結合云南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圍繞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的要求,遵循教育規律和教師成長發展規律,以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為導向,以提高中小學教師的師德水平和業務能力為核心,通過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制度,健全教師管理機制,推進教師的職前教育和職后培養,促進教師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升,進一步提升云南省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的建設。
二、目標任務
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定期注冊,全面評價教師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情況,客觀公正記錄教師履行崗位職責以及參加培訓學習等情況,促進教師的終身學習和發展;健全教師資格管理機制,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三、主要原則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與教師人事管理工作緊密結合,將嚴格教師考核和促進教師專業發展作為重要的工作目標,應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規范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客觀體現教師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情況。
四、工作要求
根據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要求,云南省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工作采取先試點再在全省推廣的方式進行,經與曲靖市教育局和富源縣教育局協商,決定選擇曲靖市富源縣作為云南省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地區,2016年開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F將云南省教師定期注冊試點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組織機構
成立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教育廳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任正、副組長,省教育廳相關處室、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負責人,試點市、縣教育局分管領導任領導小組成員;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由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曲靖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的領導、組織和政策制定,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定期注冊業務指導和相關工作協調。曲靖市教育局和富源縣教育局成立相應的定期注冊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做好本地區定期注冊試點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具體工作要求
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的對象、注冊條件、申辦程序以及結果的運用詳見《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細則》。
(三)加強保障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關系到廣大教師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要求提交的材料多,需要處理的信息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定期注冊不允許收費,因此試點地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提供相應的人員和經費保障,確保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順利開展。